上中学的时候开始喜欢文学,看的第一本小说叫《第二次握手》,该书在文革时期是禁书,民间却有很多手抄版流传,我看到的已经是解禁后正式出版的。由于喜欢看书,所以我在读书时的作文每次都能得高分,那时我从心里羡慕、感激那些作家,也很佩服他们写作的精神和毅力,他们在我心里是那么的神圣不可亵渎。
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我开始看一些古典文学作品和世界名著,如四大名著、岳飞传、兴唐传、三十六计、聊斋志异、安娜。卡列妮娜、战争与和平、红与黑、茶花女等文学佳作,当时只是很喜欢书籍中刻画的人物性格和光辉事迹,并不太了解故事里面所蕴涵的深意,迄今为止我对这些古典文学和名著还是钟爱有加,虽然对其中的含义还是有些模糊,但是我在空闲的时间依然看看,有时也喜欢和别人讨论,因为我知道这些作品之所以让世人流传至今,并不全因为故事中刻画的某个人物或事件,而是作品本身就有很好的文学价值,值得后人交流学习和借鉴讨论。文学交流既是如此,某些文学创作者不要因为名气挺大,身价颇高就可以在文学领域中孤芳自赏,扮演着寂寞高手的角色,我觉得文学创作者最重要的应该是看其本人的素质修养和道德观念,如果是因为你才华出众、有着职业写作经验和水准就可以端架子、摆谱,对别人呼来喝去,不尊重别人的文学作品,有时候还要尖锐的批评别人用尽心思写出来的文章,即便是别人写出来的文章有不妥之处,没有什么文学价值可言,难道你就可以有权利冷言冷语的否定这个作者吗?难道你就可以蔑视作者对文学这份的喜爱感情吗?斯特恩留给我们这样一句话:“对知识的渴望如同对财富的追求,越追求,欲望就越强烈。”难道不可以放下你的架子,摘下你有色的眼镜平等的和文学爱好者研讨一下文学,指导他如何修饰作品的错误之处,帮助他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吗? 我想这才是文学领域的最高境界吧,这样的文学交流才会使文学爱好者更多更为广泛,才可以更好的提高和发扬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
有很多作家在文学界有着很高的声誉,其实并不全是因为他们写了很多的文学佳作荣获了什么大奖,不是因为他们出的书可以卖很多的钱,而是因为他们可以在自己的作品中让别人学到很多知识得到许多启迪,促进别人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层次,实现了他们最初写作的理想,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留下了一笔无价的精神财富。他们可以和许多的文学爱好者很平等的共同探讨文学和交流写作方面的心得,帮助其他人更好的掌握和学习写作技巧,开阔写作的视野,丰富知识的积累,所以他们可以得到许多文学爱好者较高的评价,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令人肃然起敬的。”——培根
是呀,注重美德这个道理是浅而易见的,它在社会每个领域中都有一座无形的天平,拥有美德的人才会得到同行业甚至全社会各界人士的敬仰和尊敬,文学领域同样是如此,如果每个人都拥有了无私和帮助的美德,从小处说我们身边会出现许多的文学爱好者,他们在不断的学习进步过程中就可以让其他人看到更多更好的文学作品,来满足我们欣赏的眼光;说大了德斯鸠曾经就说过:“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如果一个国家的每个人都拥有了美德,那么这个国家传统文化的迅速推广,发扬光大那又是什么难的事情呢?
我只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不是什么好的写手,对于文学我有着不懈的追求和喜爱,我不在乎别人在我面前评价自己写的文章不好,没有什么深层的意义,甚至还不如小学生写的作文。但是我怕别人一边说我文章写的不好,却又不告诉我缺点在哪里,应该站在什么样的思维角度去看待这篇文章,怎样才可以把它修饰的更好;一边又否定了我对文学的喜爱,把自己全身心投入写出的文章批评的一无是处,这样才让我更加难过。作者之所以把文章拿出来让别人看就是希望能得到批评和指导,这样才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增强对文学创作的信心。如果得到的只是单纯的批评,那不但没有积累创作者写作的经验还会逐渐丧失原有的写作信心。难道这是对待一个文学爱好者正确的方法和态度吗?